一、数字媒体实验室借用流程
1. 非上课时间,学生使用设备前必须在《开放实验室使用使用记录本》做好登记,方可上机操作。
2. 未经许可,不得擅自带非本专业人员进入本室。
3. 保持安静,不准大声喧哗。 不得带入食品、饮料,保持室内卫生。严禁在室内吸烟、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。上机完毕,应把垃圾带走。4. 爱护实验室一切设施,若有损坏,按学院的赔偿规定照章处理。
5. 使用过程,应严格按规程操作,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。不得随意更改系统文件或随意安装非教学需要软件,严禁私自拆卸设备和随意改动设备的设置。一旦发现设备异常,应立即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。6. 使用结束后,检查设备状况,同时做好登记。最后离开人员应按规定程序关闭设备电源,同时锁好门窗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二、实验设备借用流程
1.借出配件类设备,借用人应如实填写《实验设备借用申请表》,认真检查设备状况,并做好登记工作,同时请提交学生证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(设备使用完毕后归还),未带证件者一律不借。
2.如需借出摄像机等贵重设备,除提交学生证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(设备使用完毕后归还),填写《实验设备借用申请表》外,还应提交相关策划、拍摄计划、稿本等材料,制作完成应提交成品留实验室备案、检查。
3.借用设备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,超过三天以上须实验室负责人审核。超过一周以上由院系领导审核。
4.归还设备时应与实验管理人员核对清楚以后,方可消单,如若未消单(即管理员未签名),视为未归还设备。
5.如有损坏,按学院的赔偿规定照章处理。
三、场地借用流程
1. 除特殊情况外,非上班时间不借用虚拟演播实验室(蓝箱)、演播厅。
2.借用录音室、虚拟演播实验室(蓝箱)、演播厅,借用人应如实填写《实验设备借用申请表》,认真检查设备状况,并做好登记工作,同时请提交学生证、身份证等效证件(设备使用完毕后归还)。
3.如非上班时间使用录音室,请于第二天早上与实验管理人员交接。
4.如有损坏,按学院的赔偿规定照章处理。
四、实验课程使用流程
1. 教师相关实验课程请提早半小时与实验员交接。使用完毕,做好检查登记。
2.如需课程以外其他场地,请提前一周与实验中心申请。
3.教师不得擅自用实验室钥匙开关门,不得擅自借用设备给学生。
4.如有损坏,按学院的赔偿规定照章处理。
如有违反以上规定三次以上者列入设备、场地借用黑名单,同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处分。